智通财经APP讯,中国唐商(00674)公告,有关(其中包括)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本金额为4634.2万港元于2019年到期的可换股债券。于公布日期,本金额为4634.2万港元可换股债券尚未偿还并由债券持有人持有,且概无可换股债券已转换为换股股份。
于2019年7月9日,公司向债券持有人签订修订契据以修订有关可换股债券到期日期及可换股债券转换期主要条款,惟须根据上市规则第28.05条取得联交所批准后,方可作实。
可换股债券原先到期日期将由发行可换股债券第二周年(即2019年7月24日“原到期日期”)延长至发行可换股债券第四周年(即2021年7月24日“新到期日期”);转换可换股债券转换期将延长至新到期日期。
除建议修订外,可换股债券公布所披露所有其他可换股债券主要条款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