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融宇集团(01152)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公司股份价格及成交量于9月28日上升。
公司知会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截至9月28日,公司正就一项可能交易与一名潜在业务伙伴进行初步磋商,惟并未协定具体条款,且公司并未就该可能交易订立任何具法律约束力协议。倘根据上市规则须刊发任何公告,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相关规定。
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公司的合理查询后,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其并不知悉此等股价及成交量波动的任何原因,且并不知悉有任何资料需要公布以避免出现公司证券之虚假市场、或有任何内幕消息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