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石化油服(01033)发布公告,于近日收到下属的间接全资子公司厄瓜多尔斑尼亚杜丽公司(申请人)转来的《仲裁庭通知信函》。
斑尼亚杜丽公司系公司在厄瓜多尔成立的从事I-L-Y油田综合服务的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厄瓜多尔子公司分别持有其90%股份和10%股份。
2014年10月8日,申请人与厄瓜多尔国家石油公司(PAM)签署《厄瓜多尔IL-Y油田综合服务项目合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就部分增产油付款产生争议,经多次协商未果,2019年4月,申请人按照I-LY油田项目合同的相关规定,就该等合同纠纷向PAM提交《法律仲裁申请通知》,建议推荐海牙常设国际仲裁法院作为仲裁机构,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1976年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包括:PAM支付增产油发票金额6329万美元及利息,确认 Y-12井优化产能作业及付款813万美元,以及PAM违约给申请人带来的损失及法律仲裁相关费用。
目前,双方已各自推荐1名仲裁员,并共同任命了1名仲裁庭长,组成了仲裁庭,将按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1976年版)仲裁规则启动仲裁。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因此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已根据账龄对上述应收账款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公司将积极应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