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00670)发布公告,董事会建议2016年中期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人民币0.5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7.38亿元(含税)。
据悉,该公司和东航财务及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重新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告称,东航财务及其下属子公司向该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信托贷款、对外经济担保和信用鉴证等金融服务以及金融债券发行方面的服务;东航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向该公司提供原油、外汇、国债等产品的期货代理及相关衍生品服务。
此外,该公司和东航食品于2016年8月30日重新签订了《航食供应协议》,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由东航食品及其下属子公司向该公司提供航空运输所需的食品、饮料、相关餐具、食品和饮料的储存回收及其他相关劳务。
公告称,该公司2016 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16东航股SCP006代码011699609发行总额人民币30亿元债券期限180天年利率2.55%的债券将于2016年10月11日到期,届时将一次还本付息。
此外,2016年9月28日,公司已完成本期韩元债券的发行。发行规模1200亿韩元年的利率为2.05%,发行规模550亿韩元年的利率为2.85%,皆为3年期单位面值50亿韩元,起息日2016年9月28日兑付日2019年9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据悉,该期韩元债券由韩国未来资产大宇证券和韩国产业银行作为承销商,通过私募发行的方式向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购置飞机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