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同程艺龙(00780)发布公告,于2019年8月29日,该公司与腾讯计算机订立营销服务框架协议。
据此,腾讯计算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同意向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腾讯的用户虚拟产品或权益,及广告资源及知识产权权益或服务;及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同意向腾讯计算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提供集团的用户虚拟产品或权益,及广告资源或服务(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
据悉,腾讯计算机为腾讯(00700)的全资附属公司。
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营销服务框架协议下的应付金额于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上限总计分别为4860万、6740万及7500万元人民币。
腾讯计算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在营销服务框架协议下的应付金额于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上限总计分别为3800万、3900万及544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