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01339)发布公告称,为优化集团资源配置,降低管理费用与内部交易成本,提升管控效率和子公司专业化经营能力,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八十八号公司进行吸收合并重组,八十八号公司资产、负债由公司承接。
同时,为便于该方案顺利推进,现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吸收合并重组相关的具体事宜。由于该次吸收合并方案是公司的内部重组一部分,该公司会承接全资子公司八十八号公司所有资产、负债,所以根据上市规则,此吸收合并方案并不构成上市规则项下的交易,无需遵守披露或股东批准的要求;但公司章程规定,此事项必须由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故将于临时股东大会提呈特别决议案,以批准吸收合并八十八号公司。
据悉,以上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策以后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续保或购买相关事宜,董事会每年向股东大会报告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或购买的执行情况。经201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公司续保了2015至2016年度董监高责任险。该项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为3000万美元,保费为37.06万美元。
公告称,将于2016年11月14日下午二时正,于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