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昌兴国际(00803)公告,于2019年9月3日,广州义德(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富春投资与富春东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广州义德有条件同意出售富春东方55%股权,代价为人民币5.47亿元。
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于富春东方中拥有任何权益。因此,富春东方将不再为公司附属公司,而富春东方财务业绩亦不再综合并入集团财务报表。
富春东方为于中国成立合资企业,由广州义德及广东森岛分别拥有55%及45%权益,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发展、销售及租赁,并拥有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名为东方文德广场之商业及住宅发展项目。富春东方2018财年溢利2343.1万港元,2019财年亏损4494.1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