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五(9月3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证监会表示,规定援用了2014年6月沪港通的原则和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和职责等大部分内容,其中有三方面变化,一是适用范围由沪港通拓展至深港通,二是投资者适当性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三是为未来货币兑换机制的完善预留了空间。
证监会要求,在港股通下,香港公司对内地投资者配股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对等原则,对方上市公司向本地投资者配股,两地在监管内容上大体相当,一般不额外增加监管内容;二是相互信赖原则,主要依赖于对方的监管,建立监管信息协议机制;三是不显著增加上市公司额外负担。证监会基于香港方面的核准意见进行监督,香港上市公司的文本效应,做出原则性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