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00691):大法院就公司的认可令申请作出裁决

山水水泥(00691)发布公告,2019年9月12日,大法院就公司的认可令申请作出...

智通财经APP讯,山水水泥(00691)发布公告,2019年9月12日,大法院就公司的认可令申请作出裁决。大法院颁令认可公司股东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转让任何股份的有效性,且即使公司日后遭颁布任何清盘令,任何该转让亦不会被撤销。

于作出裁决同日,大法院亦授予上诉人天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就大法院的股份转让令向开曼群岛上诉法院进行上诉的许可。大法院已颁令对上诉的聆讯进行紧急排期,股份转让令受制于上诉结果。

在上述裁决中,大法院亦认可公司就于开曼群岛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作出抗辩而产生的支出及公司就赎回所发行的全部未赎回于2020年到期的7.5厘优先票据作出的付款。

另外,大法院亦维持先前于2018年10月11日授出的认可令,当中确认即使公司最终遭颁布清盘令,公司于日常业务过程中作出的财产处置及付款亦不会被撤销。公司将积极应对天瑞的上诉,并正考虑就大法院维持处置条件及先前许可令的其他条款的判决进行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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