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金控(00993)公布,于2016年10月4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间银行(作为贷款人)订立融资函件,内容有关本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等值港元的贷款融资。融资年期最长1年,并须经银行不时审阅。
待(其中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发出安慰函后,方可获取融资。
根据融资函件,公司须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须一直为中国华融的控股股东,而中国华融须直接或间接维持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倘于融资年期内:(1)中国华融不再直接或间接保持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资格;或(2)财政部不再为中国华融的控股股东,则公司将违反融资函件,而银行可要求公司即时偿还融资及终止融资函件。
于公告日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融国际控股)全资拥有的Camellia Pacific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Camellia)实益拥有约17.02亿股公司股份。
而中国华融国际控股则由华融致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拥有11.90%及88.10%权益,两间公司均由中国华融全资拥有。
因此,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华融及中国华融国际控股被视为或当作于Camellia实益拥有的所有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