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銮雄个人隐私案续审 控方决定对《苹果日报》不提证供起诉

作者: 智通财经 刘瑞 2016-10-05 11:50:55
​据相关报道,壹传媒旗下《苹果日报》涉嫌在2013年4月30日未经华人置业(00127)前主席刘銮雄同意下,刊登其医疗报告而被律政司控以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案件,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续审。

据相关报道,壹传媒旗下《苹果日报》涉嫌在2013年4月30日未经华人置业(00127)前主席刘銮雄同意下,刊登其医疗报告而被律政司控以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案件,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续审。

控方称,由于案中主要证人刘銮雄因身体理由未能出庭作供,评估过后认为本案没有合理定罪机会,故决定不提证供起诉,获裁判官批准。特委裁判官余振邦将3张传票撤销。

传票指出版人及东主苹果日报有限公司、承印人苹果日报印刷及时任总编辑张剑虹,在2013年4月30日未经刘銮雄同意,刊登其医疗报告,使用其个人资料意图获取金钱或财产得益。

据媒体报道,刘銮雄近期被传媒拍到坐轮椅出入兼暴瘦,一直惹外界关注其健康状况。他原定前天就某港媒于2013年报道他涉行贿澳门运输工务司前司长欧文龙时,未经他同意披露其医疗报告一案作供,但他因病没有到庭,由律师代为呈交医生报告,首度披露他病情,患肾衰竭、心脏病和糖尿病等多种病症,需住院卧床,自上月起甚至连说话也出现问题,在可见将来也难出庭。裁判官将案押后到10月5日,待控方考虑是否继续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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