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产品交易(00149)公布,兹提述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利用合约安排设立业务。
董事会宣布, 在深圳谷登(为深圳智博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收到日期为2016年9月7日的ICP牌照后,合约安排相关的文件(即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独家认购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授权书及其他配套文件)已签署。
于合约安排的存续期间内,深圳智博预期将按月自深圳谷登收取服务费,其将主要根据深圳谷登实际产生的经济利益而厘定。此外,为确保深圳谷登日常营运的现金流需求或抵销该营运期间内产生的任何损失,深圳智博可自行酌情以及仅在中国法律允许的限度内,在合约安排的期限内向深圳谷登提供财务资助。
诚如7月11日公告披露,尽管深圳谷登被视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但就上市规则第14A章而言,其同时被视为公司的关连人士,因其由代名人股东(公司若干全资附属公司的董事)全资拥有。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合约安排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技术上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但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01条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