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粮包装(00906)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该集团就王老吉公司未按于2017年10月30日签署的增资协议履行其应向清远加多宝草本注入加多宝商标作为实物出资的承诺,于 2018年7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王老吉公司、智首及清远加多宝草本提出仲裁申请,于2019年11月14日中粮包装投资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于 2019年10月31日出具的《部分仲裁裁决书》。《部分仲裁裁决书》的裁决概要如下:
1. 确认王老吉公司申请终止增资协议无效;
2. 王老吉公司须根据增资协议将加多宝商标注入清远加多宝并完成相关的商标注入手续,而清远加多宝亦须配合相关商标注入手续;
3. 王老吉公司须马上赔偿中粮包装投资约人民币2.3亿元;
4. 王老吉公司须向中粮包装投资支付利息约人民币773.48万元(连同自 2019年11月1日起按年利率4%计算的日息,直至赔偿金额付清为止); 及
5. 智首及清远加多宝须就上述(2)至(4)项裁决和王老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以上仲裁裁决为终局,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考虑上述第3项裁决的赔偿金额相等于增资协议项下,按中粮包装投资实际出资时间及金额计算的应得收益,而且王老吉公司亦须根据裁决完成增资协议项下对清远加多宝注入加多宝商标的手续,董事会认为裁决结果公平合理,并合乎集团及其股东利益。
董事会相信上述仲裁裁决能有效确保中粮包装投资根据增资协议在清远加多宝中的股东权益。于集团收到上述仲裁裁决后,该集团已和加多宝集团进行有效沟通,该集团将与加多宝集团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加多宝集团上市计划, 从而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
另外,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19年11月18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