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深港通业务将于本月22至23日全网测试

10月17日,深交所发布通知称,为确保深港通业务顺利推出,深交所联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港交所、香港结算将于2016年10月22至23日组织进行全网测试。

10月17日,深交所发布通知称,为确保深港通业务顺利推出,深交所联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港交所、香港结算将于2016年10月22至23日组织进行全网测试。

测试的主要内容将包括:深市港股通股票交易委托的申报及回报;深市港股通股票一档行情的接收;静态数据文件交换;D-COM系统;结算相关业务处理;新一代交易系统日常交易、非交易业务及相关清算交收处理;及新一代交易终端优化功能的试用。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深港通业务2016年10月22至23日全网测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基金公司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深港通业务顺利推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定于2016年10月22至23日组织进行全网测试,请深市港股通相关会员单位、基金公司、托管银行等市场参与者通过模拟港股通交易、非交易业务申报、成交及行情接收等,检验市场参与各方港股通技术系统的正确性。

请深市其他会员单位、基金公司、托管银行等市场参与者通过模拟深市证券的交易、非交易业务申报、成交及行情接收等,检验自身技术系统的正确性。

此外,我们根据交易终端用户的建议,对交易终端进行了优化。请各交易终端用户在本次全网测试中进行试用。

现将本次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内容:

1、深市港股通股票交易委托的申报及回报。

2、深市港股通股票一档行情的接收。

3、静态数据文件交换

(1)交易参考信息文件,包括国际市场互联状态信息文件、国际市场互联标的信息文件、国际市场互联汇率信息文件、港股产品信息、最小价差文件等;

(2)港股收盘价格文件。

4、D-COM系统

(1)深市港股通股票公司行为的申报和回报;

(2)深市港股通股票非交易业务的申报和回报。

5、结算相关业务处理

(1)交易业务,重点测试交易、风控资金及组合费的清算交收;

(2)公司行为业务,包括送股、收购、投票、红利等业务,重点测试以上业务的申报处理和清算交收处理;

(3)非交易业务,包括冻结、 转托管业务,重点测试以上业务的申报处理和清算交收处理。

6、新一代交易系统日常交易、非交易业务及相关清算交收处理。

7、新一代交易终端优化功能的试用。

二、测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3日19:00。测试期间深交所港股通将模拟2个完整交易日的交易,3个结算日的结算,深市将模拟2个完整交易日的交易,3个结算日的结算。

三、请拟开展深港通业务的各相关单位及其他深市参与人认真组织测试,按照《深港通业务2016年10月22至23日全网测试方案》(可在深交所会员专区、新一代交易系统QQ群查阅)等相关技术文档做好准备,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测试工作。

四、各参测单位测试前务必做好系统环境和数据的备份工作。测试完成后,做好系统的恢复或变更核查和数据的恢复工作,确保下一交易日(10月24日)的交易正常安全进行。

五、各参测会员及相关单位在测试工作完成后,请于10月24日17:00之前填写并提交测试反馈表(测试反馈表参见测试方案之附件);非会员用户请将填报好的反馈表发送至sseyxb@szse.cn和szjsb@chinaclear.com.cn,邮件名为“参测单位名称+深港通业务2016年10月22至23日全网测试反馈表”。

登录本所“会员网上业务专区”需使用专用电子认证证书(Ekey),具体方法可询问各自单位负责每月技术月报的填报人员或负责会籍席位业务的人员。

六、测试当日的所有数据仅为技术测试使用,不能作为任何交易、非交易等业务的依据。请会员及相关单位做好向投资者的宣传提示工作。

七、本次测试后,港股通相关技术系统暂不上线,具体上线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测试后,新一代交易终端优化功能正式上线。

八、测试联系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55—82083510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0755-88666429、0755-25987818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 0755—83182222

深圳证券信息公司:0755-83990296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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