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 香港证监会与金管局将对涉及第1或第4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销售非交易所买卖投资产品的情况展开联合年度调查。这项联合年度调查的首个汇报期为明年1月至12月,中介机构须于2021年首季提交问卷。
这项调查有助于证监会及金管局更清楚的了解市场趋势,识别中介机构从事销售活动所涉及的风险,以及协调两家监管机构对共同关注范畴的应对。
该调查涵盖个人专业投资者、部分法团专业投资者及非专业投资者,涉及非交易所买卖投资产品(例如集体投资计划、债务证券、结构性产品、掉期及回购交易)销售的情况。而机构专业投资者和其他法团专业投资者的交易则不属于该调查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