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资源(00704)公布,正如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的公告所披露,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山西和嘉已获山西省商务厅批准,将山西和嘉的注册资本由9亿港元削减至7.15亿港元。
资本削减前,山西和嘉原先有权注入8.1亿港元资金,占注册资本90%。山西和嘉多年来已注资6.25亿港元,占资本削减后注册资本的87.41%。
为维持山西和嘉各股东的持股百分比,山西和嘉已作出申请,而山西省商务厅已于2016年9月13日批准转让2名少数股东持有的山西和嘉的2.33%及0.26%股权予本集团。股权转让完成时,本集团持有山西和嘉的90%股权,占山西和嘉的实缴资本6.435亿港元。
于2016年9月1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山西和嘉发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载有经修订注资详情。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批准公司资本削减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并于2016年10月12日于其网站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