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绿科科技国际(00195)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已接获古润金(要求方,公司非执行董事)发出的日期为2019年12月13日的书面要求,要求召开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借此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普通决议案:
动议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6(5)条罢免聂东担任执行董事;动议根据细则第86(5)条罢免汪传虎担任执行董事;动议根据细则第86(5)条罢免谢玥担任执行董事;均自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生效;
动议根据细则第86(5)条罢免曾锦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动议根据细则第86(5)条罢免周永秋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动议罢免于要求召开日期至紧接股东特别大会前期间可能委任的所有董事的董事职务;自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生效;
动议:董事的最高人数设定为等同于公司先前设定的董事最高人数的两倍;或倘先前并无设定董事最高人数,则设定董事的最高人数为等同于紧接根据上文第(i)至(vi)项决议案罢免任何或所有董事前在任董事人数的两倍;
动议根据细则第86(2)条委任拿督陈志勇担任执行董事;动议根据细则第86(2)条委任许进胜担任执行董事;动议根据细则第86(2)条委任沈士杰担任执行董事;均自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生效;
动议根据细则第86(2)条委任彭志红担任非执行董事;动议根据细则第86(2)条委任拿汀斯里林美玲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动议根据细则第86(2)条委任姚迪聪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自股东特别大会结束后生效;
动议授权董事会确定董事薪酬;
动议根据细则第118条及127(1)条要求董事会罢免李冬担任董事会主席及罢免聂东担任公司行政总裁;
动议要求董事会将古润金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动议根据细则第118条及127(1)条要求董事会委任古润金担任董事会主席及古润金提议的相关其他候选人担任公司行政总裁;
动议将董事最高人数设定为于股东特别大会结束时在任董事的人数,包括可能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委任的有关董事,而此将凌驾根据上文第(vii)(a)项或第(vii)(b)项决议案设定的董事最高人数。
要求通知并无载列有关上述建议罢免及委任董事的任何理由。
于要求通知中,要求方声称于要求通知日期持有附带于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的公司实缴股本不少于十分一。
董事会现正就适合的行动方案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