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特钢(01266)公布,于2016年10月20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西王金属与西王租赁订立售后回租协议,据此,西王租赁将根据售后回租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就若干机器设备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期限自西王租赁向西王金属支付相关融资款项当日起计至2021年11月30日止。
该机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炼钢设备、烧结机、电子设备、熔炉、铸造机、气瓶柜、除尘器及其他设备,详情载于售后回租协议中。于售后回租协议期限内任何时间,融资额的本金额均不得超过人民币30亿元,利率固定为每年5.9%。
于公告日期,西王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西王租赁为西王集团公司的附属公司。因此,西王租赁公司的关联人士,而融资租赁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融资租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申报、年度审阅、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