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森国际(00496)公告称,于2016年10月20日,由于发生触发事件,附属浙江卡森已于深交所发出通告,表示各债券持有人将有权要求浙江卡森以每份可交换债券人民币107.5元购回由相关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尚未交换可交换债券。
据该公司2014年12月24日公布,浙江卡森发行本金额最多人民币2.22亿元的可交换债券,可由可交换债券持有人选择交换为浙江卡森目前所持的部分于深交所上市的海皮城股份(002344)股本中的普通股。
根据可交换债券的条款,于自2016年9月29日开始的可交换债券年期的最后三个月的连续20个交易日期间内,倘其中至少10个交易日的海皮城股份(002344 )收市价低于可交换债券当时行使价的80%,于浙江卡森就触发事件发出相关通告当日起计10个交易日期间内,债券持有人将有权要求浙江卡森购回由相关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尚未交换可交换债券。
假设所有债券持有人已就购回行使其相关权利,浙江卡森将被要求购回总金额最多约人民币1.45亿元,相当于可交换债券面值加年利率7.5%的尚未交换可交换债券。
据悉,所有已购回的可交换债券将于完成购回时注销,预期购回将于2016年11月9日当日或前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