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菱控股(01318)发布公告,呈请聆讯将再次改期至2016年10月28日上午8时(香港时间)举行。若该公司的任何董事、股东及债权人希望由代表出席呈请聆讯,他们需委托开曼群岛律师,并由其代表他们呈交应诉通知书。
应该公司之要求,该公司股份已由2015年6月2日上午9时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股份将维持暂停买卖直至刊发进一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