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01108)于12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A股继续停牌的议案

洛阳玻璃股份(01108)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框架方案的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沟通和确认。

洛阳玻璃股份(01108)公告称,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A股股份自2016年9月8日起停牌。

于停牌期间,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框架方案的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沟通和确认。

因此,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向上交所申请A股股份自2016年12月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

此外,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16年12月6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批准继续停牌议案。

据了解,公司经过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后,已初步实现从普通浮法玻璃向光电电子和信息显示玻璃业务的战略转型,极大改善了公司的资产质量,提高了盈利能力,为后续的转型升级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公司目前的资产规模、收益水平与规划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为积极响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精神,公司拟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置入新能源玻璃业务,以不断丰富和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做大做强新型玻璃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提高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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