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北电气(00042)发布公告,2020年1月15日公司通过人民法院公告网站(https://rmfygg.court.gov.cn)转载的《人民法院报》公告获悉,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9年11月26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向东北电气送达(2019)辽71执恢2号之一号执行裁定书: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中院在执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与沈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中,裁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对你公司的到期债权2.7亿元(人民币,下同)中的4800万元及利息。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辽71执恢2号之一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截止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附属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认为,依照最高法对国开行执行案终审判定,公司最多只会在向高压开关公司总额为2.726亿元的支付款项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公司已经在2017会计年度对此全额作出赔偿拨备,所以沈阳铁路中院执行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