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伯利亚矿业(01142.HK)发布公告,Tso Chi Ming(又名Herman Tso)于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对公司及其他人士提出法律诉讼,寻求颁令禁止包括公司等的被告,就任何目的使用原告及浩斯发布的任何报告或意见,并颁令支付损害赔偿3000万港元。
公司表示,浩斯与Herman Tso在上述两项法律诉讼中声称并无根据,明显不符合事实。首份浩斯报告确实确认了煤矿第2区煤炭储量估算(即1491万吨),并确认了煤炭资源量估算。
其中,浩斯于2014年及2015年多次书面向公司确认(确认书由Herman Tso代表浩斯签署),浩斯报告确实包括储量估算。
公告称,公司将向浩斯及Herman Tso提出法律诉讼,包括宣布浩斯与Herman Tso无权撤回浩斯报告或宣称浩斯报告无效。颁令撤回2016年4月1日及4月11日有关撤回浩斯报告函件。并颁令支付第三批可换股票据的原本金额4.43亿美元,作为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