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3378)发布公告,继于2016年6月29日发行厦门港务发展第一期公司债券,于10月26日,发行人已完成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自发行日起计为期五年,并具固定年利率3.02%的第二期公司债券。
根据厦门港务发展第二期公司债券主要条款,于期限第三年末,发行人有权上调剩余期限的利率,且厦门港务发展第二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按票面金额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券回售予发行人。东方花旗证券为该期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而长江证券及中泰证券为厦门港务发展第二期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