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双桦控股(01241)公布,公司接获联交所发出的日期为2020年2月7日的函件作为通知,当中载述联交所认为该公司未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条维持足够的营运水平及拥有足够价值的资产支持其营运,以保证该公司股份得以继续上市。因此,联交所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暂停股份买卖。
根据该函件,于股份获准恢复买卖前,该公司须重新遵守(其中包括)上市规则第13.24条。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倘股份于连续18个月期间内仍然暂停买卖,则联交所可能取消该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6(1)及2B.08(1)条,该公司有权于接获该决定起计七个营业日内要求上市委员会复核该决定。因此,倘该公司并无于2020年2月18日前提出任何复核请求,则股份将自2020年2月19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在此之前,股份将会继续买卖。
而该公司正对该决定进行内部审阅及审议,同时亦与其专业顾问讨论,并将考虑是否提交将该决定转交上市委员会进行复核的复核要求。
董事谨此提醒该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该公司未必会要求上市委员会进行复核;及(倘进行复核)有关复核结果并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