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公告称,于2016年10月28日,该公司与 Capital Farm及Jovial Sky(第二次买方)订立额外第二次可换股优先股转让协议,据此,该公司将向第二次买方出售额外合共约1.37亿股可换股优先股,转让价为每股可换股优先股0.233 港元。
同日,公司与 New Hyde及Wolfview(第三次买方)订立第三次可换股优先股转让协议,据此,公司将向第三次买方出售合共3.5亿股可换股优先股,转让价为每股可换股优先股0.233港元。
根据额外第二次可换股优先股转让协议及第三次可换股优先股转让协议将予转让的4.87亿股可换股优先股相当于已发行可换股优先股总数约39.31%;4.87亿股可换股优先股所附兑换权获行使后将予配发及发行的4.87亿股兑换股份占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8.51%。
据悉,来自额外第二次可换股优先股转让及第三次可换股优先股转让的所得款项净额合共约1.13亿港元,公司拟将用作支付收购Emission Particle Solution Sweden AB的部分代价,而余下所得款项净额(如有)则用作该集团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