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汇石油(00933)公告称,于2016年10月28日,一间由该公司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光汇宝石作为借款人,法巴银行作为贷款人及该公司作为担保人签订了一份本金总额为5200万美元及期限7年的贷款协议。
根据该贷款协议,若贷款人认为在未经其同意前,该公司任何股份所附有的投票权的最终控制权或该公司的控制权(即已发行股本至少51%),于该贷款协议签订日之后发生或可能发生变更,则该变更将构成该贷款协议的违约事件,贷款人可以宣称全部或部份贷款需即时清偿。
据悉,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薛光林间接拥有该公司约73.44亿股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2.25%。根据该贷款协议,薛光林将被视为拥有及须维持对该公司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