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00991)附属签订1.5亿元电量替代协议

作者: 智通财经 罗礼 2016-11-01 20:43:33
该公司所属高井热电厂、托克托第二发电公司与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及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签署了电量替代协议,各方同意开展替代发电交易。

大唐发电(00991)公告称,于2016年10月31日,该公司所属高井热电厂、托克托第二发电公司与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及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签署了电量替代协议,各方同意开展替代发电交易。

此外,电量替代协议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2016年12月31日终止。根据确定的替代电量计划及结算电价,预计电量替代协议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

公告称,于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替代甲方完成部分发电量计划;甲方向乙方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丁方根据分月电量计划、电网安全约束条件和电网电力电量平衡情况,统一安排甲乙双方月度发电量计划。

高井热电厂(甲方),托克托第二发电公司(乙方)、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丙方)及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丁方)。

据悉,大唐集团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子公司合共持有该公司34.77%的已发行股本。由于托克托第二发电公司为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大唐集团持有其20%股份,故托克托第二发电公司为该公司的关联人士,电量替代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该公司关联交易。

此外,高井热电厂为该公司所属直管电厂。

据董事尽其所知、所悉及所信,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该公司及该公司关联人士的第三方。

董事会称,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及关停燃煤电厂有关政策,以及电量替代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通过该公司内部机组替代发电,能充分发挥该公司大机组效率高、能耗低、排放低的优势,提升该公司的盈利空间,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符合该公司股东利益及交易双方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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