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01053)公告称,于2016年10月31日,该公司与华融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协议。据此,该公司以设备与华融公司进行直租融资租赁交易,租期为4年,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
根据融资租赁协议,华融公司须租出,且该公司须租入设备,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5亿元,由该公司向华融公司支付。自华融公司向该公司支付设备转让款之日起,设备将租赁予该公司,租赁期为4年。
据悉,租赁标的物为该公司位于中国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的4号高炉设备、材料。于租赁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归华融公司所有;自租赁期届满,该公司按时足额向华融公司支付留购价格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该公司。
公告称,本次交易使该公司可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援,对改善该公司现实生产经营状况有利。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该公司及该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