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控股(00165)公布,于2016年11月2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EBA Investments (Advisory) Limited作为卖方与嘉宝集团(600622,SH)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向买方出售光大安石房地产及光大安石资产管理各自的51%股权,总代价约为人民币15.44亿元。
同时,卖方向买方承诺,目标公司于截至2018年止3个会计年度累计经审核归属于目标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合计不得少于保证溢利,即人民币约6.91亿元。于溢利保证期间结束后,倘合计实际溢利少于合计保证溢利,卖方应以等额现金向买方支付溢利保证补偿(即合计保证溢利与合计实际溢利的差额的51%)作为补偿。
据悉,光大安石房地产主要从事房地产投资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中介)业务。于2016年3月31日,光大安石房地产的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及经审核综合资产总值分别约为人民币3.36亿元及人民币4.26亿元。
光大安石资产管理主要从事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业务。于2016年3月31日,光大安石资产管理的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及经审核综合资产总值分别约为人民币73万元及人民币6434万元。
于公告日期,目标公司各自全部股权均由卖方持有。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各自将由卖方及买方分别持有49%及51%股权。
公司初步估计,此出售事项将为集团累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税前收益约15.26亿港元,出售事项符合集团房地产业务板块战略发展需求。
公司表示,通过出售事项,有助于加强和境内上市公司买方的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集团将继续受惠于目标公司的房地产基金管理及发展业务。出售事项亦将让集团透过目标公司带来价值,及为集团获得现金资源作为其一般营运资金及用作其他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