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证券(03958)公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为进一步规范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