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集团控股(00404)公布,兹提述公司的2015年报及2016中期报告所述,由公司向其股东及受限制具投票权可换股优先股股东发行红股的建议,发行基准为每持有10股获发1股红股。
由于建议红股发行将涉及发行受限制具投票权可换股优先股,故建议红股发行将构成须独立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
公司已就此编制通函草稿,并正在就建议红股发行委聘独立财务顾问及海外法律顾问。其正在就公告实施建议红股发行的预期时间表而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