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耳电力(01685)就光伏发展事项与上海星河订立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参与发展及兴建光伏地面电站以及开发若干光伏地面电站资源。上海星河将于电站建成后收购光伏地面电站,并委任公司或其指定方运营维护全部所收购的光伏地面电站。

博耳电力(01685)董事会宣布,最近,公司已与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星河)订立一项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有关在中国发展、投资、兴建及运营维护光伏地面电站及屋顶分布式电站项目。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参与发展及兴建光伏地面电站以及开发若干光伏地面电站资源。上海星河将于电站建成后收购光伏地面电站,并委任公司或其指定方运营维护全部所收购的光伏地面电站。估计光伏地面电站及屋顶分布式电站的总装机容量将为100兆瓦。

上海星河拟收购公司现时所持有的大部分光伏地面电站资产,估计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亿元至人民币3亿元。最终代价及条款须待订立最终协议后方可作实。

同时,为促进战略合作协议,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博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博耳能源)已与上海星河订立一项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博耳能源以代价为人民币4165.2万元向上海星河出售甘南县龙旸新能源有限公司(博耳能源的全资附属公司)的80.1%股权。

出售事项为上海星河根据战略合作协议拟进行的其中一项收购。出售事项须待股权转让协议所载多项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解除以甘南龙旸的80.1%股权作出的质押)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告完成。

于完成出售事项后,甘南龙旸将不再为博耳能源的附属公司,而其账目亦将不会于博耳能源的账目综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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