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绿城中国(03900)发布公告,于2020年4月19日,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方)(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卖方)(600208.SH)、浙江启丰实业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或“浙江启丰”)、沈阳沈北金谷置业有限公司(金谷置业)、沈阳新湖明珠置业有限公司(连同金谷置业统称为“项目公司”)及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新湖)订立股份转让及项目合作协议。
买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应付交易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79亿元,当中包括股份转让代价人民币1.86亿元,及买方向项目公司提供人民币1.925亿元的贷款,作为财务资助。
于协议日,各项目公司及沈阳新湖均由卖方实际持有100%股权,目标公司及沈阳新湖分别持有项目公司35%及65%股权。订立协议主要旨在载列与卖方(间接通过沈阳新湖)合作发展项目公司的条款。各订约方须按照买方持有35%(间接通过目标公司)及卖方持有65%(间接通过沈阳新湖)的比例共享项目公司的利益及分担风险。项目公司目前于中国沈阳营运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
于收购事项完成后,买方将(通过目标公司)间接享有和承担项目公司应占权利及义务的35%。
收购事项将有助于集团间接参与项目公司目前营运的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即:位于中国沈阳的仙林金谷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8.9万平方米;位于中国沈阳的新湖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8.74万平方米;及位于中国沈阳的新湖美丽洲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25万平方米,充分依托卖方集团在中国沈阳的丰富开发和运营经验,为集团在中国进一步多元化发展房地产开发业务提供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