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树熊金融集团(08226)发布公告,于2018年8月15日,贷款人与借款人订立第一份补充协议,据此,贷款协议的到期日延长至自贷款融资提取日期起24个月。除上述者外,贷款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仍具备十足效力及作用。
于2019年8月15日,贷款人与借款人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据此,贷款协议(经第一份补充协议补充)的到期日延长至自贷款融资提取日期起36个月。除上述者外,贷款协议(经第一份补充协议补充)的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仍具备十足效力及作用。
贷款融资已于2017年8月15日提取。于该等补充协议日期,贷款融资的未偿还本金额为100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