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鼎丰集团控股(06878)发布公告,于2020年6月18日,买方(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蔡芳向)订立该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亦有条件同意促使相关各方向买方或其代名人出售目标权益A、目标权益B(分别占目标公司A及目标公司B的49%及51%权益)及债务,总代价为人民币2.11亿元(相当于约2.32亿港元),代价须悉数以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
公告称,代价将于完成后五个营业日内以根据一般授权向卖方或其代名人配发及发行5.8亿股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价每股0.40港元,较2020年6月18日收市价每股0.455港元折让约12.09%
就收购目标权益A而言,董事会相信此将容许公司取得目标公司A的全部所有权及控制权,令公司增长策略在中国更能有效落实,并避免与任何不熟悉的第三方一同经营业务。
就收购目标权益B及债务而言,集团认为于资产管理业务中进行的物业发展为带动其增长的主要动力。由于集团现时在福建省上杭县拥有另一块地块,董事会相信,是次透过目标公司B收购目标土地B一事将会为公司及其整体股东提供宝贵的商机及带来协同效益。
据悉,目标公司A是威海中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前称威海融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标公司B是上杭丰达置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