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01812):污染环境罪公诉涉案公司为污泥处理外包公司

晨鸣纸业(01812)发布公告,2020年6月17日,网络上有报道《南昌市人民检察...

智通财经APP讯,晨鸣纸业(01812)发布公告,2020年6月17日,网络上有报道《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对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郭某某、李某某等7人以污染环境罪依法提起公诉》的消息,经核查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报道中涉及的案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晨鸣)污泥处理外包公司(外包公司)2018年6月份以前非法倾倒一般固废污泥的环保案件。

2018年6月22日,环保督察组对群众反映的瓜州村工业污泥倾倒事件进行了现场督察,并确认污泥来源为外包公司非法倾倒所致。案件发生后,该外包公司被确定承担主要责任,其公司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并提起诉讼。

另经江西晨鸣核查,江西晨鸣前生产处相关人员庞某等4人(本案涉案人员)与外包公司签订固废处置协议,协议明确约定运出的污泥仅限于用作堆肥,堆肥场地不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污泥的运输与处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的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费用均由外包公司负责。

据悉,对外包公司的后续管理中,由于上述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监管不到位,导致未及时上报外包公司的固废实际处置情况,致使江西晨鸣主要管理层对外包公司非法倾倒行为不知情,延误了最佳的补救时机。2018年8月30日,南昌市环境保护局给江西晨鸣下发了《行政处罚通知书》,对江西晨鸣做出行政罚款10万元,公司已在2018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由于此案件中外包公司污泥倾倒时间跨度大、污泥鉴定和环境损害评估及修复周期长等原因,致使公安机关反复补侦,于2020年6月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才对此案件提起公诉。

自案件发生后,江西晨鸣深刻认识自身对外包公司运输污泥去向和规范化处置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在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后,第一时间与南昌经开区管委会、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对接,在承担主体责任的外包公司无法有效履行环保整改职责的情况下,江西晨鸣主动担当,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府要求迅速开展污泥违规倾倒点污泥无害化处置和生态修复相关工作。在各级政府的指导下,江西晨鸣按时间进度表于2019年12月14日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置和倾倒点生态修复工作,并通过了政府相关部门和江西省环保专家验收评审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晨鸣生产经营正常,相关涉案人员不涉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对公司及江西晨鸣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环保治理技术,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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