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趋势(08171):向心和龚青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第三次准抗告

中国趋势(08171)发布公告,于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执行董事向心和替任...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趋势(08171)发布公告,于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执行董事向心和替任董事龚青的通知,向心和龚青(合称“声请人”)的中国台湾代表律师,已于2020年6月17日收到台北地检署的复函,以本案仍然存在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性为由,驳回声请人提交的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的第三次声请。据此,声请人已于2020年6月20日委托中国台湾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第三次准抗告。

第三次准抗告的实体理由概要如下:一、检方自去年12月1日迄今已近7个月未对声请人有任何侦查作为(去年12月13日及今年2月13日重作限境处分除外),现仍执意坚称声请人违反国家安全法第五条之一及第二条之一,令声请人实难甘服。

二、声请人迄今不知所谓“犯罪嫌疑重大”的具体理由,检方如以所谓“王立强”人士的不实指控,或列为本案共同被告的租客的行为,其理由及基础实有偏颇,或根本不会成立。

三、请求法院正视检方目前并无正确侦查方向的事实,将声请人留置中国台湾无助于其侦查作为,更已违反无罪推定法律原则,以及已经损及声请人的基本人权,甚至已对声请人造成冤抑。

四、检方认为声请人删除手机无用讯息及无用软体,是为湮灭犯罪证据,并非事实,更不足作为拒绝解除限制出境的事由。

五、检方以声请人为中国香港居民为由,认为若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声请人必然不遵期到庭或有逃亡之虞,又或声请人会处置在中国台湾的高价资产等,缺乏理据以及实为不公。

六、请求法院公平检视声请人生活重心不在中国台湾的事实,长期将声请人滞留中国台湾,已对声请人的声誉、事业、家庭及健康造成极大损害。

七、声请人迄今均无犯罪嫌疑存在,并无逃亡之虞,更无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检方依法已可作成不起诉处分,故请求法院立即撤销限制出境出海处分,以维人权。

八、由于检方迄今均未具体说明其主张声请人犯罪嫌疑重大的事由,声请人完全无从澄清及答辩,已严重影响声请人的防御权及受公平审判的权利,恳请法院订定庭期命检方具体说明理由,以使声请人得到合理澄清及答辩,以维公正。

九、综上所述,恳请法院依法给予合理公平对待,尽速撤销限制声请人出境、出海的处分。

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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