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展(00882)公布,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组银团已于2016年11月23日就一项18亿港元的有期贷款签订融资协议,自提款之日起为期36个月。
根据该融资协议,若出现(其中包括)天津市人民政府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超过50%的股权;或公司不再受津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并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控股)的直接或间接管理控制的情况,将构成违约事件。
倘若出现违约事件,贷款人可向公司发出通知,取消对贷款的所有或任何部份承诺;宣布贷款或任何部份贷款连同应收利息,及所有其他应收款项及欠款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以及宣布贷款或任何部份贷款须予即时偿还。
于公告日期,津联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