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弘阳服务(01971)发布公告,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0年7月30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代表包销商于稳定价格期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超额分配合共1500万股股份,相当于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5%;由稳定价格操作人根据借股协议向弘阳服务集团(控股)借入合共1500万股股份,以补足国际发售中的超额分配;于稳定价格期内在市场上以每股股份4.15港元的价格购买合共100.6万股股份。
稳定价格操作人于稳定价格期内在市场上最后一次购买乃于2020年7月8日作出,价格为每股股份4.15港元;于稳定价格期内在市场上以介乎每股股份4.90港元至5.59港元的价格出售合共100.6万股股份;及由独家代表人全面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1500万股股份,相当于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5%,以补足国际发售中的超额分配。
该公司确认,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及全面行使超额配股权后,公众人士持有的已发行股份数目占已发行股份总数至少25%,故公司继续符合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最低百分比。除上市规则所载的情况外,由上市日期起计六个月内并无可发行的新股份或可转换为公司股本证券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