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商银行(02016)公布,公司因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保证合同纠纷,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近日,该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浙 01 民初 1229 号《民事裁定书》,称“因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业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而本案必须以该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故本案应中止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公告称,本次诉讼已中止。该公司已对该笔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