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房产信托基金(00405)以基金单位及现金形式支付管理人费用

越秀房产信托基金(00405)发布公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

智通财经APP讯,越秀房产信托基金(00405)发布公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相关期间管理人费用为人民币7388.73万元。根据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月15日作出的选择:(i)人民币5910.98万元(即80%的相关期间管理人费用)应以基金单位形式支付;及(ii)人民币1477.75万元(即余下20%的相关期间管理人费用)应以现金形式支付。

将以基金单位形式支付的相关期间管理费用将分两批支付,具体而言:人民币4649.13万元已按现行市场价格透过发行一批新基金单位于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参考日期(即2020年8月26日)支付;

及人民币1261.86万元将予以递延,并按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认为符合独立基金单位持有人利益的该较后日期的适用市场价格透过发行另一批新基金单位于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参考日期后支付,惟信托人对有关发行并无异议。总括而言,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收取相关期间最多1400万个新基金单位,占已发行基金单位约0.43%(经已发行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及递延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最高数目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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