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鼎实业(01393)发布公告,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生产团队的稳定性,从而促进境内债权人委员会加快公司重组方案谈判的进程,包括境内各债权银行就其现有授信的重组审批,公司董事会现已同意成立由四名人士组成的监管团队,由境内债权人委员会提名并分别由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及攀枝花恒鼎煤业有限公司委任,为期由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
监管团队将监管公司于四川及贵州省矿区内的煤炭生产、煤矿开采、煤矿建设、煤产品销售及财务。监管团队将每月向境内债权人委员会汇报,但不会参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