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泰集团(01771)发布公告,由于汽车销售协议将于年末届满,该公司已于2016年12月1日与扬州新丰泰订立新的汽车销售协议以向扬州新丰泰销售大众进口汽车,期限3年。
其中,3个财政年度汽车销售辆数将分别为80、84、88辆,销售额分别为人民币2640万元、2772万元及2904万元。
公告称,该集团与扬州新丰泰已有多年的合作关系,陕西新丰泰技术作为陕西及江苏区域辉腾汽车的总代理于2014年至2016年3年向扬州新丰泰销售大众进口汽车。多年的合作关系已使该集团与扬州新丰泰双方形成了深入的认识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
其次,扬州新丰泰所处的江苏区域业务增长迅速,经销网点较为密集。该公司的两家代理大众进口品牌的附属公司与扬州新丰泰同属江苏区域,而另一家附属公司陕西新丰泰技术作为老牌经销商,拥有相对丰富的资源。
在汽车销售行业中,不同城市的热点销售车型不尽相同,该集团通过车型的调剂可以拓宽汽车销售的渠道,增加销售数量以及减少库存压力。另外,该集团向扬州新丰泰销售大众进口汽车的价格,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销售大众进口汽车的价格。
因此,该公司认为通过向扬州新丰泰销售大众进口汽车的利益所得将对该集团及股东整体而言有利。
此外,董事会宣布在董事会下设立财务及投资委员会。财务及投资委员会的主席由该公司董事会主席胡德林担任,成员由该公司董事赵敏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