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腾邦国际(300178.SZ)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钟百胜先生于2020年9月22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第16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钟百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第165号)。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17腾邦01”和“17腾邦02”的发行人及上市公司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规进行表决权委托、未按规定减持股份等问题,作为腾邦国际的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在2019年1月个人身份信息已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导致腾邦国际2019年以来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已对其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