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冠军科技集团(00092)公布,自2020年7月13日以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数封来自两位股东代表律师的信件,声称彼等持有该公司2.55%的已发行股份。
争议股东通过代表律师指出彼等拟根据《公司条例》( 香港法例第622章 )第732和740条分别提出申请,以代表该公司就前董事的不当行为提出诉讼;及要求检视和复制公司的文件或其他信息。
董事会正在就此事与争议股东的律师联系,并就此事向该公司的法律顾问寻求法律建议。如果争议股东对公司提出法律诉讼,则公司可能会因此而产生法律费用,并有可能承担法庭颁令的额外诉讼费用。现时公司无法确实估计有关法律费用的实际金额,亦无法预测公司能否收回全额的诉讼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