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协合新能源(00182)发布公告,于2020年9月30日,承租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融资人北银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协议的方式协定该等融资租赁安排:承租人I与融资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融资人将向承租人I购买设备I,购买价为人民币3.2亿元,而承租人I须向融资人租回设备I,为期10年。作为代价,承租人I须于租赁期内向融资人分120期按月支付租赁款。
承租人II与融资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融资人将向承租人II购买设备II,购买价为人民币2.7亿元,而承租人II须向融资人租回设备II,为期10年。作为代价,承租人II须于租赁期内向融资人分120期按月支付租赁款。
设备I为集团于中国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经营48兆瓦风电厂的若干机器及设备;设备II为集团于中国江华瑶族自治县永州市界牌乡经营48兆瓦风电厂的若干机器及设备。
各承租人分别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经营风力发电项目。
该公司表示,融资租赁安排乃于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让集团可取得其营运所需的财务资源及需要使用的若干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