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蚂蚁集团通过港交所聆讯,2020前半年止12个月间通过平台完成中国内地总支付规模达118万亿元

作者: 智通财经 许然 2020-10-21 23:04:00
港交所10月21日披露,蚂蚁集团通过港交所聆讯,花旗,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中金公司为联席保荐人,Ampere Partners为财务顾问

智通财经APP获悉,港交所10月21日披露,蚂蚁集团通过港交所聆讯。花旗,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中金公司为联席保荐人,Ampere Partners为财务顾问。

蚂蚁集团是中国最大的移动支付平台支付宝的母公司,也是领先的金融科技开放平台,致力于以科技和创新推动包括金融服务业在内的全球现代服务业的数字化升级。

根据艾瑞咨询和奥纬咨询研究,分别按照总支付交易规模及数字金融交易规模计算,蚂蚁集团是中国领先的数字支付提供商和领先的数字金融平台。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12个月期间,通过平台完成的中国内地总支付交易规模达到人民币(下同)118万亿元。

公司的数字支付服务收入主要是按照交易金额的一定百分比向商家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在全球经济加速数字化的背景下,公司也提供跨境支付服务来满足相关需求。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12个月期间,通过平台完成的国际总支付交易规模达到6220亿元。

公司的支付宝APP服务超过10亿用户和超过8000万商家。基于广泛的用户覆盖,公司向金融机构合作伙伴提供数字金融技术支持、客户触达及风险管理方案,助力其提供消费信贷、小微经营者信贷、理财及保险服务。

蚂蚁集团在2017年-2019年间,收入分别为653.96亿、857.22亿、1206.18亿,期内利润分别为82.05亿、21.56亿、180.72亿。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收入为725.28亿,其中数字金融科技服务收入占比超六成,期内利润为219.23亿。

阿里巴巴(09988)通过其子公司杭州阿里巴巴及Taobao Holding Limited拥有蚂蚁集团33%股权。于2017年、2018年、2019年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从阿里巴巴产生的收入分别为58.16亿元、78.49亿元、97.73亿元及44.70亿元,分别占有关期间的收入约8.9%、9.2%、8.1%及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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