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企业(00616)供股未获股东特别大会通过而失效

由于供股未获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包销协议将不会成为无条件,而供股将不会进行。

高山企业(00616)公布,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普通决议案,即批准供股未获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

诚如该公告及通函所披露,供股须待(其中包括)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以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批准后方可作实。

由于供股未获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包销协议将不会成为无条件,而供股将不会进行。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