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药(01558)发布公告,于2016年12月16日,该公司(发行方)与母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认购方)订立增资协议,据此,该公司母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按每股新内资股16.12元的认购价以现金认购合共120万股新内资股。
120万股内资股占该公司现有已发行内资股约0.533%及现有已发行总股本约0.266%,及占该公司经拟议认购扩大已发行内资股约0.531%及已发行总股本约0.265%。
公司称,预期发行新内资股所得款项将约为1934万元,拟用作补充一般流动资金,包括用于该公司现有及未来产品的学术推广活动支出。
据悉,该公司将根据于2016年6月6日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授的一般授权发行及配发新内资股,根据该一般授权,董事获授权配发及发行最多4500万股新内资股及4516万股新H股,分别相等于当时已发行内资股及H股总数的20%。截至本公告日期,该公司并无根据一般授权发行任何股份。
此外,该公司母公司直接持有2.25亿股该公司内资股,占该公司约49.91%股权权益。